合作意向书一般是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的进一步磋商的意愿,但有的合作意向书会约定一些双方应履行的事务,除非合作意向书中约定该文件只是意向尚无法律约束力,否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合作意向书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合作意向书可以认为是要约,
意向书原则上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内容具体明确并约定了违约责任,具备了合同的内容,可以认定有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意向书经各方签字、盖章,其内容明确,能够履行,也未附生效条件,该意向书是有效的。总的判断原则是:不管名称如何,只要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的要件,无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条款即有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的意向书仅仅是双方当事人合作的一个意图而已,是没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