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两个孩子,女方可以不要孩子吗

2024-11-24 01:11:4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从你陈述的情况来看,应该问题不大,虽说法律规定了父母需抚养子女的义务,但也同时承认夫妻对子女抚养达成的协议,只要你能和你丈夫离婚时达成不要孩子也不用承担抚养费的协议,则就可以实现你的要求。

回答2:

1、孩子也许可以不要,但是要以对方愿意要。如果双方都不愿意要的话那要由法院判决,也许就是一人一个。2、扶养费必须得付。抚养子女是作为父母应尽的法律义务。3、探视权由你自己决定,你有权探视,但可以不行使。那你可以探视,他人不得阻挠,你也可以不探视,他人也不得强迫你探视小孩。

回答3:

你好、我给你解答下你的疑问: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抚养费应怎么给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五、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六、孩子的抚养费应给到几时?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另外、法律上讲的、没有欠条是不可以要钱的、对方可以抵赖!这你要先看看男方的反应、看他承认不承认借钱的事情!或者当时借钱的时候有没有证人在场! 如果没有的话、那就要找证据!【我有个方法、也许能帮你们拿到证据、但是在这里不方便说、怕起不好的影响】 如果需要的话、可以私聊!或者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问我!

回答4:

你可以不要孩子,不探视孩子,但是你需要负担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