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如果你的QQ好友不再认为你是“好友”,而将你拉入黑名单当中,则你发送的任何QQ消息都将不会响应到对方QQ,并且你在下次重新登录QQ时,对方的头像图标也将会在你的好友列表中消失。
理论上对方删不删你是对方的自由,而你同不同意对方删你则是你的自由。如果你不愿对方删你,则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迫使对方将你重新加对方为好友:
首先从 QQ空间的“互动-好友信息”记录中找到对方好友请求你通过身份验证的那则系统消息记录,然后双击,在接下来弹出的“系统消息”对话框中分别单击“通过验证”和“加为好友”按钮,则你的 QQ 头像图标又会不知不觉地出现在对方好友列表中了。怎么样?是不是挺绝的?对方说不定还正在纳闷呢!
但是,如果你的系统消息没有保留,或者是你主动请求对方通过身份验证和对方设置允许任何人列为好友就找不到这条消息了。
但应该说明的是,做朋友就以友情为先,关系不好,加了也白加,聊什么也没劲。
拉黑的好友 只要你不把他从黑名单那里删除,对方是无法发送信息给你的 拉黑就是黑名单了你在从黑名单那里删除,那对方就变成你的陌生人了,而不是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