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莎士比亚传》读后感1000字以上

2024-12-17 12: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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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莎士比亚的读后

仲夏夜之梦这部戏剧是莎士比亚所写的喜剧作品之一。全剧给我的感觉确实比较荒诞,也许是大量融入“傻冒角色”的缘故。情节本身的荒诞和“剧中剧”的诙谐使整个剧感觉上简直不能称之为一个精彩的剧目。鲁迅说:喜剧就是把无价值的东西展示给人看。

我觉得这未免过于绝对,即使是现在俗不可耐的冯小刚、周星驰电影,也没人可以说他们毫无价值,至少他们缔造了极为可观的商业价值。而对于莎翁的戏剧来说,鲁迅的定义更不能被人接受。莎翁本身就是价值,哪怕他说了句脏话,那都跟中国孔子骂街一样——字字珠玑啊。

有人仿照亚里士多德的悲剧定义下了一个喜剧定义:喜剧是对一个可笑的、有缺点的、有相当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借以引起快感与笑来宣泄这些情感”。从功能上说,这个定义的确是说到了点子上。而莎翁的这部喜剧,也的确令人发笑。就拿剧中的一段情节来说。

一个演员,扮演狮子,他却害怕吓到观众,于是一边说着台词(首先狮子应该不会说话),一边解释自己其实是个木匠,不是真狮子……
但是《仲夏夜之梦》并不是完全这种搞笑风格,它也有严肃的话题。
这话题依然是爱情方面的。他写了两对年轻人之家爱情的纠葛。赫米霞爱着拉山德,拉山德和狄米特律斯爱着赫米霞,海伦娜爱着狄米特律斯。

这种爱情模式本来决不能有圆满的结局。然而仙人们的加入改变了他们四人的命运。奇妙的魔力花汁使有情人终成眷属,双双成婚。情敌化干戈为玉帛,闺中密友锦上添花。大团圆结局。

但是,作为狄米特律斯来讲,却不好说。虽然他原先便和海伦娜有着山盟海誓,然而后来却疯狂爱恋着赫米霞。神仙的法术使他重新爱上了海伦娜,但是,这显然违背了他的本意。或许这也是对一个负心汉的惩罚吧,甜蜜的惩罚。

由此,可以看出,莎士比亚的喜剧,实际上指的应该是结局,即圆满的结局,大团圆的结局。以乐观向上的态度,完美的结局鼓励读者快乐的生活下去。

《谈美》

一天的光阴转瞬即逝,而就在今天,我度过了一个有意义的时光。我读完了第13封信。然而通过这第13封信,我对美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这就是朱光潜先生在83岁那年写给青年的美学认识读物《谈美》。

《谈美》全书共有15个话题,也就是15封信。首先他先提出了“美感修养”的问题,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免俗”。这是对“利害圈”和物欲要有一些超越,有一些精神的寄托,有一些理想与情趣,其中艺术活动就可以起到这种超越利害关系的作用,在“无所为而为”中净化心灵,得到人格精神的提升。

提到“美感修养”的问题,我们都会问:如何培养美感呢?朱光潜通俗而又深入的进行了论述。他点明:审美的态度和审美的眼睛是要逐渐养成的。作者在谈到人对事物的不同态度,或者说每个人的出发点不同,观察事物的立足点就不同,同样的事物在不同心态的人的心理或视觉上都会有其独特的反应。一棵古松,木材商是商业的心态去看,看到的是古松的实用性;科学家是研究的心态去看,看到的是古松的科学性;而画家用欣赏的心态去看,他用审美的态度,尝到了美的味道。古松在不同人眼里映衬了三种效果,只有画家不是从“用”的角度去看,而是如朱先生讲的:“无所为而为”的欣赏眼光去看的特点,说明人异于其他动物,除了生活需求外,还有更高尚的追求“美”。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俗语讲:“距离产生美”。其实朱光潜先生就明确的指出了美和生活的距离。真实世界笼罩了雾、雪或雨就容易给人们另外一种联想,其状态使真实世界同你我之间产生了距离,因而有了古往今来的诗情画意等及赋美感的意境。就如同美学上的“移情作用 ”,把自己的情感转移到外物上去,仿佛觉得外物也有同样的感情。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我想应该也有这个道理。美和实际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要看到事物本身的美,必须把它摆在适当的距离去看,而且要抛开实际生活中的物欲去看,才能真正的沉浸在艺术的美感当中。一些人们对于熟悉的事物总是容易忽略它的美,因为太过熟识没有了距离和神秘感,从实际生活中找不到真正的美。有了距离,才会有向往,美就会出现在你的眼前。

天才也是靠勤奋得来的,没有不需要勤奋就获得能力的。下功夫才会思如泉涌,才会有灵感。朱光潜先生引用杜工部的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是告诫我们要踏踏实实用足功夫,笔下才有神韵。心中才有灵感,灵感才可以映射出一个人的才能,但天才的背后却是下苦功服磨练心境、意志、技巧。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讲的也是这个道理吧!

这第13封信,通俗易懂,使我对美学有了第一次有了清晰的认识。语言是那么亲切自然,知识在这种脉脉温情的态度中传达出来,其间没有美学中那种概念的堆砌,却使人们对美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最美丽的人生一定有美的人生态度,所以,我想每个人都应读一读这第13封信,深入浅出,引人入胜的语言,会让你喜欢上这第13封信,读完后,一身轻爽,净化了心灵,提升了精神世界。它会对你有所启示的。

回答2:

我向来不认为当今“文字”在衰落,或柔美或大气的文字倒并不少见,真正罕有的是高质的思考及感受力。而这种高质着实需要一些天赋,需要一种被艺术感动的能力。前些年看的雨果《莎士比亚传》正是如此。
  
  对大家用此口气似乎有些轻怠,但仅小说而言雨果并不为我所爱。若非如荒诞派戏剧连载体都共同表现荒诞,则我所倾向的是类似现实主义逻辑严谨的刻画。而在《莎士比亚传》中雨果以万千之一的读者身份谦逊地历数天才,间或感动和赞叹,全然一副欣喜的孩童模样,不由得令我与之契合并共同振颤。
  
  此书应是雨果流放期间所著,前言不无遗憾地称其借莎士比亚感叹自身,并以瑕不掩瑜的口吻称这部作品仍不失为一部著作,对此措辞我颇为不喜。由他人联想自我并阐述个人观点,于文人而言再正常不过,将此特别写入前言,我只能说落此文字者并非热爱书籍之人,也不曾体会过与前人共振的令人几乎落泪的感动。
  
  作为一个同样被前人感动的读者,雨果《莎士比亚传》中我所能读出的是同为读者在面对历史中熠熠闪光之天才时控制不住的欣喜与兴奋,以及为拥有此等荣幸而溢出的满足与幸福。
  这都是我的个人见解 希望楼主能参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