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嬉皮士时代好的诗歌文学~~

2024-11-25 07: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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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金斯伯格、凯鲁亚克、巴勒斯等美国二次大战后成长起来的一批年轻人,继承梭罗、爱默生的超验主义信仰,厌恶美国式的物质主义,淡泊物质享受,寻求精神依靠 金斯伯格

爵士乐、摇滚、嬉皮士、朋克……,金斯伯格的一生是美国“垮掉一代”由盛而衰的传奇;“先锋”、“时尚”、“新人类”——金斯伯格的诗,是透视美国社会五脏六腑的X射线!

HOWL——嚎叫!四十多年前,金斯伯格即以其长诗《嚎叫》独领风骚,称雄于西方诗坛,成为二战后“反叛青年”的精神代表和一代宗师,与惠特曼、艾略特并称“美国诗歌三巨头”。然而,许多年来,中国诗坛、中国读者对惠特曼的《草叶集》、对艾略特的《荒原》开怀拥抱,广为传诵,视作欧美现代诗歌之绝唱,而偏偏对金斯伯格的诗心存芥蒂,犹恐避之不及。

这是由于长时期来,东西方文化的隔膜与差异使人们误解了金斯伯格、误读了金斯伯格的诗。

从50年代到现在,美国“垮掉一代”及其代表作家艾伦·金斯伯格(AllenGinsberg,亦译作“艾伦·金斯堡”)在中国名声不好,“垮掉一代”一直被认作是“美国资产阶级道德沦丧、腐朽没落的表现”。

直到不久前,卫慧、棉棉这样一些70年代以后出生的所谓“文学新人类”,在她们的《上海宝贝》、《糖》等作品中选诗摘句、断章取义地引用金斯伯格的诗作,生吞活剥,以炫耀“时尚”“博学”,更寻求精神支撑,并以其“古怪的激情”向往、推崇、追随以至模仿,这就更加深了中国读者对诗人金斯伯格、对美国“垮掉一代”的陈见与误读。

披头士乐队(The Beatles,又译甲壳虫乐队)毫无疑问是流行音乐界历史上最伟大,最有影响力,拥有最多歌迷,最为成功的乐队。披头士乐队对于流行音乐的革命性的发展与影响力无人可出其右,对于世界范围内摇滚的发展做出了非常巨大的贡献,影响了自60年代以后的数代摇滚乐队的音乐和思想,直接影响了摇滚乐的变革和发展,在英国,披头士乐队更是影响了60年代至今几乎每一支乐队的形成和发展。而乐队中四名伟大的音乐家,特别是约翰·列侬(John Lennon)和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对于世界各个角落的后辈摇滚歌手及音乐创作者们的影响持续至今。披头士乐队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引领了轰轰烈烈的,被美国称为“英国入侵(British Invasion)”的音乐文化入侵浪潮,从根本上冲击了美国音乐的基础,彻底埋葬了“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Elvis Presley)的王朝,统治了美国唱片市场,并影响了此后美国本土流行音乐的发展道路. 嬉皮士(英语Hippie或Hippy的音意译)本来被用来描写西方国家1960年代和1970年代反抗习俗和当时政治的年轻人。嬉皮士这个名称是通过《旧金山纪事》的记者赫柏·凯恩普及的。嬉皮士不是一个统一的文化运动,它没有宣言或领导人物。嬉皮士用公社式的和流浪的生活方式来反应出他们对民族主义和越南战争的反对,他们提倡非传统的宗教文化,批评西方国家中层阶级的价值观。
  他们批评政府对公民的权益的限制,大公司的贪婪,传统道德的狭窄和战争的无人道性。他们将他们反对的机构和组织称为“陈府”(the establishment)。
  嬉皮士后来也被贬义使用,来描写长发的、肮脏的吸毒者。直到最近保守派人士依然使用嬉皮士一词作为对年轻的自由主义人士的侮辱。
  当时的嬉皮士想要改变他们的内心(通过使用毒品、神秘的修养或两者的混合)和走出社会的主流。远东形而上学和宗教实践和原著部落的图腾信仰对嬉皮士影响很大。这些影响在1970年代演化为神秘学中的新纪元运动。

回答2:

劳伦斯费灵格蒂(lawrence feilinghetti)。旧金山复兴派领袖之一。他的诗不能算是纯垮派的,不过他成名就是因为他出版了《嚎叫》等垮派作品而有的名。他的诗因提倡走向街头而发生影响,节奏上力求吸收摇滚乐,迪伦式民谣的风气。与“垮掉的一代”还是沾点边的。“垮掉的一代”也就是艾伦金斯堡和杰克凯鲁亚克的名声最响,至于诗人寥寥了。关于披头士和嬉皮士这两者区别太大了。披头士就是一个英国的乐队。而嬉皮士是人们对一场运动的称呼。嬉皮士和“垮掉的一代”倒是有些关系,看看那些人们的所作所为就一目了然了。同处在60年代,在美国被称为英伦入侵时期的披头士的歌实在是太火了。可能很多垮派或者嬉皮士都在听披头士的歌,但披头士和嬉皮士确实是没什么实质性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