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自2013年1月1日生效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第41问--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按照新法律,“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不包含在“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范围内,因此无法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直接获得赔偿,而是需要另行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标准。
刑事附带民事限制更多一些。只赔偿人身损害和财产损毁造成的损失。
但是刑事附带民事 是不收取诉讼费用的。而且其判决一般比民事诉讼更快。
还须注意的是人身损害中不管是刑事附带民事还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都是不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