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陪审员的职责包括:审阅所陪审案件的材料;参加案件调查;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或案件的调解;参加案件评议。
陪审制度是审判机关吸收法官以外的神会公众代表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
民事陪审员也就是人民陪审员,在民事诉讼中,特别是针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案子,比如医疗纠纷啊,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啊,会聘请几位专业的人士作为人民陪审员,来参与案件的审理,这样可以弥补法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的欠缺。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作为陪审员,与职业法官或职业审判员一起审判案件的一种司法制度。在我国,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三周岁;(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身体健康。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担任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