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后,伤情稳定之后,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如果有内固定的,应拆除内固定再去进行伤残鉴定,特殊原因不能拆除的,应带上医院的证明,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视具体情况而定。
具体来说,对因损伤造成神经功能障碍、颅脑损伤后遗留智能损害等一般应在伤后六个月后鉴定;对因损伤造成影响容貌、听力障碍、视力障碍和对组织器官损伤、骨折致功能障碍,应在伤后三到六个月后鉴定。有例外:如伤处有内固定,则需在内固定解除后一个月至两个月才可以做伤残鉴定。
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或者面谈。
按照规定治疗终结出院后,即可申请做伤残等级鉴定。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所致的损伤或因损害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治疗终结怎么理解呢?从治疗的角度来看已经没有特殊治疗意义.但治疗终结并不等于康复,有些伤病是需要康复活动逐步恢复的.你应该差不多理解了吧?评定时机一般是在出院后的3到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