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档案属长期保管的重要人事资料,要按机密材料对待,要指定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不得损坏、涂改,无关人员不得随便翻阅。工资档案是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身份的重要标志,是对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和审批兑现工资福利待遇的唯一依据。档案一式三份,正本由市、县(区)人事部门保存,副本一、副本二分别由职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保存。县区在职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档案正本由市人事局保存。手册由单位及时登记,交本人保存。
这个好像不可以查的,你可以查到平均的工资
这个是商业秘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