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怎么增员?

2024-12-22 14: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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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您需要把子系统升至最新版本,V4.9.0。
打开软件后,默认密码为“1”
然后把需要上社保员工的个人信息录入进去( 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 )
录入后,选择 个人变更登记--增员,进入后,第一步选择自己的单位,点“确定增员单位”按钮,在点击该窗口下方的"查询"按钮。然后选择四险、医疗增员原因,然后点击“确认”按钮,在点击窗口下方的“增员”按钮。
增员后,点击 数据交换--个人续保、减员保盘或个人新参保信息盘。确定好单位后,点击窗口下方“查询”按钮,最后选择好路径后点击“报盘”按钮。
办社保基本就用这个软件和CA数字证书,功能很强大,办社保离不开它
希望可以对你有帮助,无忧社保

回答2:

  参保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增员】模块,对新参保人员进行增员操作;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报盘】模块,生成新参保人员的相关电子信息。

  对已参加过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应办理增员续保业务。单位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个人续保手续。 对于当年未进行过工资核定的续保人员,需同时提供《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相关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对续保人员进行个人信息录入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增员】模块,对续保人员进行增员操作;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报盘】模块,生成增员续保的电子信息。
  
  注:
  1.无论是新参保还是续保人员,均需要在个人基本信息中选择参加险种,才能进行增员操作。
  2.个人参加的险种不能大于单位参加险种。
  3.单位参加险种变更后,单位社保经办人应重新核实参保人员的参加险种,否则由此造成的报盘失败等问题由单位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