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转让未过户写的协议书受法律保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也就是说,如果在转让期间可以按照协议书来执行,但是需要向相关的登记管理机构申请预告登记,而且协议自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相应的协议也会作废。
扩展资料:
车辆转让未过户写的协议书受法律保护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车辆转让不写过户的话,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车辆过后以后一定要写协议,车辆过后—定要写协议这样才行。
该协议书如果通过司法机关公证具有法律效力,但交通车辆管理部门没有办理更名过户,如果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驾驶)人无力赔偿经济损失时,车属单位(户主)是有义务有责任先行垫付事故费用,警察还是会找上门来的,你借给他日后会还的,因此为日后省事还是要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更名过户为好。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车辆登记行为产生的是对抗效力而非物权生效效力,该登记不是物权产生的条件,而是物权的证明,因此说,即使汽车未过户的,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也应得到法律保护,合同方不依约履行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过户的则不能产生对抗的效力,出卖方如果将车辆又出卖给第三方并且过户登记的,则第三方得以善意取得。抛砖引玉,希望能帮到你
任何合法的协议都是受法律的保护的,只要不违法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