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47A

2024-12-22 20:21:5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这个是附加条款,不是很重要的,这么多,哈哈,帮你大概看一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1.除了上面对文件的一些要求,另外还要给一份提单,发票,提单,有效的产地证等交银行!
2.在货出后14天内单证交银行有效,出货日期必须在信用证要求时间内.
3.这条要注意,呵呵,我也没太明白.
4.看晕了,你这是转让信用证吧,有些东西你要自已研究了!
其实这一个没什么的,如果你怕单证上有问题,可以先做好单证然后交到银行去,让银行先帮你审一下,要快,一拿到提单,赶快交银行,否则很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过了议付期!
不好意思,实在看不下去了.
呵呵!

回答2:

附加条款:
1,需要追加各一份副本的发票、装箱单、提单(或空运提单或货物收据),产地证;
2,交单期:开船日起14天内,且在效期内;
3,所有香港以外的银行费用包括通知费和议付佣金由受益人承担;
4,本信用证下交单的每一套有不符点的单据,将根据赔款条款扣除400港币的不符点费及相关的邮电费,由受益人承担;
5,一个订单号做一套发票箱单,即不能把不同订单号的货做在同一套单据上;
6,除了汇票和发票外,第三方出具的单据可以接受,汇票和发票上要盖上第一收益人或第二收益人的章;
7,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本信用证下要求出具的所有单据必须用本信用证所用语种;
8,副本的海运提单要显示开船日期,空运提单要显示起飞日期,这个日期将被视为出运日期,也是交单期的确立日;
9,应开证人要求,我们在付款时会从发票金额中扣除0.2%金额的产品责任保险金;
10,本信用证是可转让的,如果转让,此证下的所有议付和转让均受限于通知行;当指定的银行应要求无条件转让全部或部分信用证时,受让人的名称必须通过电传通知给开证行,且必须确认转让金额已在此证上背书完毕;
11,如果单据过效期后才交单并或单据金额超过信用证金额,而开证人之后又接受了该单据,那麽单据过期费并或超额费将在付款时被扣除。

这些条款没有什么问题,保险费的那条只要和客人确认好就行。

回答3:

1 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开证行要求一份额外的单据复印件:发票、装箱单、海运提单/空运提单/承运人货物收据、原产地证。

2 装运后14天内交单,但无论如何要在信用证有效期内。

3 在香港以外的所有银行费用都由受益人承担。

4 每发现一处单证不符点,扣400元港币和相关的电报费用。不管合同对不符点扣费是怎么规定的,都要以信用证规定为准。

5 不同的发票和装箱单要对应不同的定单号。

6 除了发票和装箱单需要第一或第二受益人签发外,第三方签发的单据可以接受。

7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单据都要用信用证的语种。

8 海运提单显示的装运日期,空运提单显示的发出日期,都视为装运日期。银行交单日期以它们为准来计算。

9 应申请人的要求,每次付款时都会自动扣除相应货款的0.2%,作为“产品责任保险”。(我猜是和美国做生意吧)

10 这个信用证是可以转让的,但议付和转让时受通知行的约束。如果指定银行想转让部分或全部信用证,那么必须要把接受转让的人名字电报通知开证行,而且要保证接受转让的人在信用证上对金额做背书。

11 如果在信用到期后再交单 或者/和 信用证已经过期,但申请人还是愿意接受单据。该扣掉的费用(如果有的话),仍要在付款时扣掉。

回答4:

中东的证吧,慢慢看其实不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