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再无和好可能,法院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您好,是可以单方面起诉的。
当然可以。第一次起诉,没有婚姻法规定的情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这次实践上一般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
(双方同意,无财产及抚养纠纷,只要到民政部门就能离)
一般第一次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当然也不绝对,
(如果能证明:感情破裂或单方有过错行为或分居两年以上证明也行也能判离)
6个月后再次起诉就会判离。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