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合同的条文是争议解决的关键,一般来说,仅从字面意思来分析,意思是工程款的支付是分阶段支付的,当工程量完成了50%时候,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的对应金额。但是,如何理解工程量的50%则是比较难的事情。
法律分析
如果按照建设工程合同来分析,一般会把建设工程分为特定的某几个阶段。比如说分为材料进场交接日、竣工日、竣工验收合格日、验收几个月后收到某笔款后等等这类比较明确的约定来作为支付价款的日期。因此,如果对这一句话不太理解,可以查看合同的整个文本,看是否有关于对工程量的详细约定。一般来说,出现了工程量的词语,那么建设工程合同就会对工程量进行一个定义,而且建设工程合同往往也会对工程量进行详细约定,相关章节会详细的约定工程量包括哪些内容,地点、工程期限、工程承包方式等等。这些约定需要详细的一句一句的理解,往往对合同价款的约定藏在这些细节中。如果建设工程合同没有,还可以查看备案的合同,或者相关的补充合同,或者对工程进度的会议记录等等。这些就需要整体的来查看,是纠纷解决的主要内容。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法律依据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就是完成合同工作内容的50%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实际上就是按60%的进度款支付。
你好!
就是1000元的工程你干好了50%的量500元,你只能拿合同30%相当于150元。这是什么合同?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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