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作业流程
4.1.1作业流程图
4.1.2作业流程
a 仓库管理人员在接收到外来的物料时,对物料种类、供应商、数量等信息进行确认;
b 上述信息经确认无误后,仓库管理人员将物料存放在暂放区域;
c 仓库管理人员将 “送货单”交IQC确认,IQC用 “送货单”上签名确认;
d IQC对物料名称、牌号、型号、规格、供应商、包装、标识等与相应的采购文件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抽样或全数检查,并依据检验结果编制《进料检验记录》表;
e 对于经检查确定合格的物料,IQC以绿色“合格”产品标示单予以标识,并在《进料检验记录》表结论栏注明 “合格”结论;
f 仓库管理人员凭绿色“合格”产品标示单办理物料入库;
g 对于经检验确定不合格的物料,IQC立即以红色的“不合格标签”予以标识;
h 仓库管理人员要协助IQC对不合格物料进行隔离;
i IQC在对物料进行有效隔离后,立即发布《品质异常联络单》,经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后将副本发放到部门;
j 确定物料能够使用时,IQC以“特采标签”对物料进行标识,并予以隔离;
k 生管人员指定部门作业人员对物采物料进行挑选或修整或克服使用或请供应商全检后使用;
l 经挑选或修整后的物料必需由IQC(或生产线IPQC)重新进行验收;
m 仓库凭“特采标签”及签有“特采”结论的《进料检验记录》表办理物料入库;
n 经确认不能使用的物料,仓库管理人员予以拒收;
o IQC对拒收的物料进行有效隔离;p 采购部凭拒收结论通知供应商退回物料;
q 采购部要及时将协调一致后的结论传递到供应商处,供应商必须在被要求或指定的日期内针对不合格现象分析原因关制定相应的改善对策;
4.2 抽样检查
4.2.1抽样方案
a 进料检查按MIL-105D进行抽样,采用一般Ⅱ级(其它指导文件中针对某一具体物料另有的规定除外);
b AQL值(合格质量水平)按相关检验要求的规定执行,若相关检验要求没有规定或没有相关检验要求时,所有致命(严重)缺陷(CRI)的AQL值为0收1退,主要缺陷(MAJ)的AQL值为0.25,一般缺陷(MIN)的AQL值为1.0。所进物料3‰以下不良不用向供应商索赔,3‰以上5%以下不良必需向供应商索赔,5%以上不良予以拒收。
c 电气性能和机械性能项目测试每批限抽3~5PCS样本,尺寸检查项目每批抽取3-10PCS样本或按相关检验要求执行,但当产品批量大于300,000PCS或产品相关检验要求未规定样本大小的,每批抽6~10PCS样本;
d 其它项目若无其它文件规定的,按每批3~10PCS或由检验员确定。
4.2.2数量小于50PCS/m/Kg的,且属于送样试用的物料,IQC进行全数检查。
4.2.3硬件产品(指有形产品,其量值具有计数的特性),以供方提交的一批次(同期交付,同一规格型号,同一供方提供)为一交验批,流程性材料(指有形产品,其量值具有连续的特性)经供方提供的一独立包装为一检验批。
4.3 取样进料物资由IQC检验人员采用随机取样的方式进行取样。
4.4 检验和试验
4.4.1检验人员抽取样本后,先进行外观和尺寸等无须破坏性试验或试验周期较短的试验项目,待这些项目全部完成后,再进行破坏性及周期较长的检验项目。
4.4.2检验和试验工艺 监视和测量装置要求:卡尺精度等级不低于0.02mm,分厘卡(千分尺)精度等级不低于0.01mm,标准规精度等级不低于0.002mm,其它或自制的检具等装置要满足相关的工艺、检验文件或工程图面上的测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