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班三运转是一些企业根据生产不能中断的需要而安排的一种工作制度,是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四班三运转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但是每月总工时超过217.5小时,属于超时工作,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看待四班三运行这种倒班方式是否违反劳动法,主要要看,其每天的工作时间是否超过8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是否超过40小时。因此,我认为没有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就目前的劳动法还没有,只要每周休息一天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