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价外税,一般是从收入中直接计算出税额形成对国家(税务局)的负债,与费用科目无关
例如:
发生收入10万元,(含税)
则入账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10万
贷:营业收入 85470.09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14528.91
另外,在采购时,取得可抵扣的凭证,则从支付的款项里直接计算出增值税额,做为偿还了对税务局的负债,(即视同已经缴纳部分税款)
例如:
发生采购8万元(含税)
借:原材料 68376.07元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11623.93元
贷:应付账款 8万元
这样,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里,有贷方14528.91元(销项),有借方11623.93元(进项),期末余额在贷方,2904.98元
表示还欠税务局2904.98元
也就是说,你本月需缴纳增值税款为2904.98元。
不管是内账还是外账,都应该按此会计理论入账。
实际工作中,有很多小型企业,税务对其监管是以发票来管理的,所以存在很多票外收入,这些小企业一般是不会主动将没开票的收入主动申报纳税的。
那么,为了使营业收入科目的金额与应收账款科目对应上,以使销售对账方便进行
这种情况下,可按营业税处理方式
发生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营业收入
月末根据外账计算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款,不考虑与收入的关系,直接做计提入账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
然后次月申报缴纳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这种处理账账,老板看的明白,销售人员对账明白,与客户对账更明确
既然是内帐,就很灵活了,比如你可以单设一个“管理费用-税金调整”来反应这一部分税金。
增值税时价外税,不能计入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