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两者并不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事假、病假以及享受寒暑假的职工,具备相应条件后,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但产假不在其列。
知识拓展:
一、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是指连续工作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劳动者,根据其累计工龄享受的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有权享受年休假。
“连续工作时间1年”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本单位连续1年;二是其他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1年;三是外单位与本单位连续相加满1年。年休假的天数根据职工的累计工龄来确定。
三、上班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 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 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可以,两者并不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事假、病假以及享受寒暑假的职工,具备相应条件后,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但产假不在其列。
按照正常程序来走的话,是可以的,刚刚好碰巧休产假跟年假家近的话是可以的
可以,两者并不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