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用我的房产证抵向别人抵押借钱,他现在无偿还能力

2024-11-24 05:01:2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你出具的欠条有效;
2)你将你父亲名下的房产“抵押”无效,因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3)所以,最后的结果是:别人找你要钱,你再找那个真正借钱的人要钱。
4)这些,都与你父亲名下的房产无关!
但愿这样的回答能帮到你!
盼采纳!
(注:此系专业解答!)

回答2:

1、原则上未经你父亲的许可将其名下房产进行所谓的抵押担保,是无效的,更何况你并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因此你父亲可以简单地对房产证做挂失处理。
2、对于你向出借人出具借条的行为,你就是借款人,因此对于借款,原则上你就要去承担偿还责任。
3、至于你和朋友之间,可以凭借条向你的朋友主张并要求还款;而对于房产证的欠条问题,基本上并无实质意义,可以不去考虑。

回答3:

首先解决你和第三方的 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所以你不能以你朋友没还款而拒绝还第三方的借款。 不过我有个疑问?房子又不是你的你咋能拿出去抵押。 所以可以走,你和第三方借款中抵押部分无效。这样房子应该能保住。 当然你把钱还了房子也保住了。
我很担心借他钱的人会来找我替他还钱嘛意思? 你的意思是他的债权人找你还债?这可能么?明显不可能的事,你和他什么关系嘛,别说是夫妻。普通朋友嘛事没有。夫妻的话这个问题有点麻烦这里说不清。
你和他的借条证明的是你和他有债权债务关系,你是债权人,他是债务人。如果规定了还款日期,那么在规定日期到了后2年内(不准确这个时间会变)找他还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