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中学编写了《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手册》,本手册,共39页、17章。对学生“课堂纪律”、“仪容仪表”、“请假制度”各方面作出了详细可操作的规定:准假只能通过班主任、考卷必须放在课桌中间、不要对残疾人指指点点、升旗时每个人都要高唱国歌。《手册》第七章“仪容仪表”占的篇幅最多,达4页,首次详细规范了学生在校穿着和发型,并用具体示例图向学生作出要求。“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穿拖鞋或无跟鞋,不穿奇装异服,不盲目追求名贵服饰。”因此,“衣服穿着外短内长”、“衣裤上的各种饰物”、“乞丐装”、“透明衣服”、“过分暴露的衣服”、“吊带装”、“超短裙”、“高跟鞋”被严格禁止。此外,“学生应使用大众化的书包,进入教学楼不使用休闲包和手提包”。所有学生“不烫发、染发、打发胶等”,男同学“不留长发,不剃光头,不理碎发。鬓角不能过耳中部,两侧不能盖耳,后部头发不能遮衣领,前额处不扫眉”,女同学“理运动短发或扎马尾,不留披肩发,不理碎发,不梳怪发型。”《手册》专门登了男女各两款标准发型的正面及背面示意图,让学生有例可学。
学校每周将抽查一个年级,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发型不符合要求者,限期改正。
每个学校都差不多,也没怎没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