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28条第2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84条第2款规定,“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