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物业费收取时间为:物业公司一般从房开商公告交房之日起算! 但如果按您所说,在这样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如果开始向业主收取物业费,那么就要确定物业公司是否按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行使了相应的职责,是否提供了相应的保洁、保安、工程维护等最基本的服务,如果有,那您就应该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其他关于“小区没有水电,有的窗户也没有安装完毕,没有安装对讲话筒”等问题属于房开商的问题,应该找房开商协商。 如果物业并没有提供任何相应的服务,那么物业费的收取或起算时间则应该与服务企业协商
不合理。首先,开发商未完成建设房屋的配套设施,未经验收,是不允许交房的。物业要从实际的开始服务工作的时间算起,收取物业费。不管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什么关系,但是二者的义务和责任不同,该是谁的就是谁的,不能混为一体。楼宇对讲明显是开发商的问题。关键是小区的住户要团结,收集好证据,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和开发商、物业谈判。
一般物业费从小区交付之日起开始收取 。对于房屋未达到交付标准的,业主可拒绝收房。一旦收房就标明已接受现在的交房情况,就需缴纳物业费。对于描述的房屋未达到交房标准和园区服务并未配置,可通过业主委员会找物业进行沟通和讨说法,对于前期并未得到物业的服务要求物业给说法或减免相应的物业费。
这是不合理的,应该通过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来和物业公司共同商定解决。有一种可能开发商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是一家公司。
不合理,你们可能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方式来与物业和开发商对话,如果不行的,可以采用诉讼方式来维权交钥匙的时候,还没有通水电、窗户也没有安装完毕,你们完全可以要求一定的补偿另外,拖延房产证的办理,可以严格要求按合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