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租赁房屋,合同到期后出租人是否要补偿装修费用?

2024-12-26 07: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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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房屋装修的费用是否退还,应该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达成新的意思表示,如果不能达成新的意思表示的,通常情况下可以拆除的承租人可以拆除,不能 拆除的应该归出租人所有。

回答2:

一般这种装修费都在含在租金里,就是,一般房主会少收一些租金作为装修费。这些都是签合同之前要谈好的,然后写在合同里的。

回答3:

合同法对租赁合同的一般性适用作了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还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www.hetongs.com

回答4:

合同法第223条对租赁合同的一般性适用作了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但合同法对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的装修装饰物的处理未作出具体规定。
为满足日益增多的对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的装饰装修物如何处理的司法需求,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30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