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未签合同等给了一个月的宽限期,即2008年2月1日完全生效。单位必须给每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单位违法你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施行。如果单位没有执行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电话12333。每个单位都要给每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相关法律主要有两部:《劳动法》1994年公布,1995年实施,2009年有小的修订;《劳动合同法》2007年公布,2008年实施,2012年主要就劳务派遣部分进行修改,修改部分2013年实施。2014年没有公布新的劳动法,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于2014年实施,不知你说的新劳动法是不是指这个规定,但这个规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而是部门规章。
《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该法进行了修正并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