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国税局开纳税证明需要带:
开具纳税证明申请表;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
《税务登记证》(副本)。
纳税即税收中纳税人的执行过程,是纳税人根据国家各种税法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
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合格办税人员证书,年度销售(营业)额等有关证件、资料,分支机构还应提供总机构的有关证件或复印件,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纳税人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所列项目,逐项如实填写,于十日内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报批。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报有权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后,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
资料如下:1、开具纳税证明申请表;2、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公章。在税务局拿表填写盖章。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盖公章)
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公章,还要有授权书切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