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人员在管理工作中的相互关系本质上是一种职权关系。直线职权意味着作出决策,发布命令并付诸实施是基本权利,参谋职权仅意味着协助和建议的权利,职能职权是直线职权的一部分,也是直线职权的特点,但范围小于直线职权,主要解决怎样作和何时做的为题。
主意发挥参谋人员的作用。理顺直线和参谋的关系,一般参谋只是为直线提供信息,出谋划策配合直线工作,发挥参谋作用应为主意,参谋独立的提出建议,直线不为参谋左右。
适当限制职能职权的使用,限制使用的范围,限制使用的级别,职能职权不应越过上级下属的第一级。职能职权应当集中在组织结构中关系最接近的那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