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购新房的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其格式都是一式四份,分别为开发商、购房人、贷款银行、房管局各执一份;购二手房的购房合同是由买卖双方自行签订的,过户核税时需另外填写房管局制定的统一格式合同,方便管理。
按揭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
客户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在接到银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要到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公证、抵押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
3、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4、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5、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可供选择的还款方式有委托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方式
6、贷款结清包括提前结清和正常结清两种
①提前结清是指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贷款)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前结清贷款
②正常结清指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结清贷款
注:提前结清贷款,借款人须在清偿应付各项款项后,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贷款行提出提前结清申请,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房地产权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贷款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扩展资料:
一、借款人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二、按揭贷款材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2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7、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8、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9、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0、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11、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购房贷款
合同丢失只要及时补办,一般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具体措施如下:
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 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 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
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
如果购买的是现房
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购房的贷款合同在哪里?
买房人手里有一本购房合同副本。同时开发商有一本,贷款银行有一本,房管局有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