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乡镇或街道“犬狗办”办理,一般都设置在派出所。
随时都能去办理,带好狗的三寸照片和你本人的一寸照片及身份证。另外,外环线内二千元,外环外一千元,农村一百五十元。根据你本人身份证地址来确认你属于外环内外。 上海办理《犬类准养证》详细办法
上海市犬证办理一览表
办理机构:各分(县)局治安部门
办理地址:
宝山 上海市盘古路588号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6:30 56608111-30520
办理时限:公安治安部门在接到申请材料后1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申办对象资格:
1、申请养犬者的居住面积为市区人均居住面积的两倍以上,并独户进出;
2、只准饲养一条小型观赏犬;
3、征得邻居、居(村)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
4、需饲养的犬必须经畜牧兽医部门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5、养犬者居住地须属规定可以养犬的地区。
申办材料:
1、向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治安支(大)队书面申请领取《饲养犬类申请表》;
2、按《饲养犬类申请表》内容如实填写,交所在地派出所(警察署)初审后,报治安支(大)队;
3、要提供足以证明犬只正常来源的凭证。
办理程序:
公安治安部门接到《饲养犬类申请表》和报送的有关材料后,1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其《犬类准养证》,对需购犬的,发给其购犬证明。
外国人或境外人员直接到市局治安总队办理手续。
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市物价局沪价行(1997)第286号和市财政局沪财综(1997)第046号《关于核定本市犬类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
一、限制养犬区域(内环线内及黄浦、静安、南市、卢湾的全部地区和浦东新区的沿江地区),每犬每年2000元;
二、控制养犬区域(内环线外的杨浦、虹口、闸北、普陀、长宁、徐汇区,浦东新区,郊区(县)的街道,城镇及在农村地区新开发的新村园区、别墅)每犬每年1000元;
三、农村地区(上述一、二款规定范围外的地区),每犬每年100元。
办理依据:《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