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厂算不算重污染 是不是特殊工种

2025-01-06 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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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10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烦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你说的水泥厂工人,应符合第二款。中高级干部,可能不适用。 水泥厂主要是粉尘污染,工人易患水泥尘肺。

回答2:

是重污染企业,提前退休这咱说了不算

回答3:

污染的 是的 按规定 ·好像还有很多补助

回答4:

一、办理条件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二、提交材料
  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工档案(能全面反映职工工作简历的材料);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人免冠近照半寸相片两张。
  三、办理程序
  审批表和相关材料统一交市劳动保障局对外办事窗口核准,受理后经核准符合规定办理伤病提前退休条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职工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在资格初审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对拟退休时间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后无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方可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