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上下级法院之间是监督关系,而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

希望有很详细的答案,要很专业的,我们就是专业的,法学.
2024-12-17 20: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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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由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拓展资料:

法院与检察院的性质并不完全一样,法院是审判机关,而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两者的不同工作决定了彼此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不同。法院的审判工作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如果法院之间实行领导关系,那么上诉就没有意义了。而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则必须在领导关系体制下才能有效开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回答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法院与检察院的性质并不完全一样,法院是审判机关,而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两者的不同工作决定了彼此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不同。法院的审判工作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如果法院之间实行领导关系,那么上诉就没有意义了。而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则必须在领导关系体制下才能有效开展
人民法院所行使的是审判权,审判权的特点是判断: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人民法院系统之所以实行两审终审制,原因就在于通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分别审理,使案件得到公正的结果。因此,每一个人民法院在行使审判权时,都应当是独立的,这样才能作出独立的判断。如果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发号施令,命令和指示下级人民法院作出这种或者那种判决,那么,人民法院内部的两审终审即形同虚设,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上级人民法院只能通过审理具体案件,才能对下级人民法院所审理的案件发表意见。
人民检察院所行使的是法律监督权,它监督所有的国家机关,包括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照法律进行工作、行使职权。这就要求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协同一致,齐心合力,共同做好法律监督工作。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中,以及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都明确规定,上下级人民检察院在对人民法院所办理的案件认为有错误或者违法时,下级人民检察院征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同意,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回答3:

上下级法院之间严格的说是指导关系(或者说是辅导关系),这主要是为了能确保审判的独立不受干扰而确立的,可以想象下,如果法院之间为领导关系的话,那下级法院在进行审判时就会很难排除来自上级法院的行政性干扰,而行政干扰却正是司法审判中所必须排除的!
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这也是由检察院的性质决定的,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同时由于检察一体原则的存在,必须有上级的检察院来对下级检察院进行领导!同时由于检察院在担负着特殊的自侦职能,其所查处的对象也是“穿皮鞋的人”(公安查穿草鞋的人),都是些领导干部,为了能使检察院能在无干扰或者少干扰的情况下把案件查清,也必须有上级院的行政领导才行!

回答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法院与检察院的性质并不完全一样,法院是审判机关,而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两者的不同工作决定了彼此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不同。法院的审判工作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如果法院之间实行领导关系,那么上诉就没有意义了。而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则必须在领导关系体制下才能有效开展
人民法院所行使的是审判权,审判权的特点是判断: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人民法院系统之所以实行两审终审制,原因就在于通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分别审理,使案件得到公正的结果。因此,每一个人民法院在行使审判权时,都应当是独立的,这样才能作出独立的判断。如果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发号施令,命令和指示下级人民法院作出这种或者那种判决,那么,人民法院内部的两审终审即形同虚设,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上级人民法院只能通过审理具体案件,才能对下级人民法院所审理的案件发表意见。
人民检察院所行使的是法律监督权,它监督所有的国家机关,包括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照法律进行工作、行使职权。这就要求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协同一致,齐心合力,共同做好法律监督工作。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中,以及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都明确规定,上下级人民检察院在对人民法院所办理的案件认为有错误或者违法时,下级人民检察院征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同意,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回答5:

法院是审判机关,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上下级法院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有利于法院保持中立和公正,不会因为上级法院的领导关系导致下级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受到上级法院的裁判指令而导致两审终审制度名存实亡。上下级检察院是领导关系与检察机关的特点有关。检察院是公诉机关,主要任务就是打击犯罪,上下级检察院是领导关系有利于上级检察机关支持和保护下级检察机关及其干警开展工作,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