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3年4月17日区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予以印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3日
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谈绪祥同志 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分管区审计局。
张伯旭同志 协助区长负责两区融合、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邵 恒同志 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监管、外事、财政、金融、税务、产业发展方面工作,协助区长分管审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北京新机场建设相关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金融办)、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监察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外事办公室、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区信访办公室、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协调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驻区金融机构。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联系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老干部局。
戴明超同志 负责农业、农村、水务、园林绿化和动物卫生监督方面工作。
分管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区新农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区四有办、区农业局(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区水务局(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区园林绿化局(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区经管站、区农机服务中心、区种植业服务中心、南海子郊野公园管理处。
协调区气象局。
联系中央和市属农业科研院校。
王荣彬同志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民族宗教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委员会、区文化委员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体育局、区民委(宗教局)、区档案局、区广播电视中心、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协调区药监分局。
联系区红十字会、区残疾人联合会、区史志办、区文明办、区文联、驻区高校。
沈 洁同志 负责社会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安全、旅游方面工作。
分管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区旅游发展委、区网格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兴丰街道办事处、林校路街道办事处、清源街道办事处、观音寺街道办事处、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协调区消防支队。
联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喻华锋同志 负责工业、商业、科技、知识产权、招商引资、物流基地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区长做好产业发展方面工作。
分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区商务委员会(粮食局)、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区知识产权局)、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基地管委会、新媒体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京南物流基地管理委员会。
协调区烟草专卖局。
联系区台办、区科学技术协会。
金卫东同志 负责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交通和政法方面工作,负责城乡环境整治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区城乡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区司法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民防局、区地震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协调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交通支队、区邮政局、区公路分局、区供电分公司、中国联通大兴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兴分公司。
联系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武装部、预备役团、驻区部队。
谢冠超同志 协助常务副区长做好北京新机场建设工作。
分管北京新机场建设大兴区筹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