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在设计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在建设初期,采用环状管网有困难时,可采用枝状管网,但考虑将来有连成环状管网的可能。同时在消防用水量较大的单位(例如消防用水量超过20l/s),应设消防水池。
一般居住建筑和企业单位内,如果消防用水量不大,例如消防用水量小于15L/s,设置环状管网有困难时,可采用枝状管网,火场用水安全问题可由消防队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保证。
二、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干管应仍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
三、为确保火场用水,避免因个别管段损坏导致管网供水中断,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管网上的消防阀门设置应在管网节点处按“n-1”原则进行(n为管网段数,如三通管处需布置的阀门数为3-1=2个),并以两阀门间的管道上消火栓数量不超过5个进行效核。若超过5个时,应增加消防阀门。
扩展资料:
消防水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按消防水压要求分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和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1、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经常维持足够高的压力,火场上不需要使用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消防水泵加压,从消火栓直接接出水带、水枪就能灭火。
采用这种给水系统时,其管网内的压力,应保持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布置在保护范围内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
2、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平时压力不高,在泵站(房)内设置高压消防水泵,一旦发生火灾,立刻启动
3、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压力较低,火场上灭火时水枪所需要的压力,由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消防水泵加压形成。采用这种给水系统时,其管网的压力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10米水柱(从地面算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在设计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在建设初期,采用环状管网有困难时,可采用枝状管网,但考虑将来有连成环状管网的可能。同时在消防用水量较大的单位(例如消防用水量超过20l/s),应设消防水池。一般居住建筑和企业单位内,如果消防用水量不大,例如消防用水量小于15L/s,设置环状管网有困难时,可采用枝状管网,火场用水安全问题可由消防队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保证。
二、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干管应仍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
三、为确保火场用水,避免因个别管段损坏导致管网供水中断,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管网上的消防阀门设置应在管网节点处按“n-1”原则进行(n为管网段数,如三通管处需布置的阀门数为3-1=2个),并以两阀门间的管道上消火栓数量不超过5个进行效核。若超过5个时,应增加消防阀门。
四、在设计企业单位室外消防给水管网时,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将着火点消防用水量布置在管网的最不利进行计算。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高日最大小时流量时,仍应保证消防用水秒流量。
五、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六、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内的流速不宜大于2.5m/s。
七、在企业单位内消防管网与生产管网分为两个独立的给水系统时,在不引起生产事故的前提下,低压消防管网与生产管网可用连接管连接,或在生产管网上设置消火栓,将生产管网作为消防管网的备用水源。但生产用水转为消防用水时,启闭的阀门数不应超过两个,且不应超过5min。应该指出的是在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时,生产管网的水源不应作为消防用水的主要水源,消防管网的流量仍需满足用水量的要求。
,消防干管直径应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物品。
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