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因为你是学生,并不能视为公司的员工。《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由此可见,你实习的收入与正常上班职工的工资并不是一个概念,不能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你与实习单位只能按照双方的约定办。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法律规定,投诉。
建议你查看《劳动合同法》有管规定
第二章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个关于高校学生勤工俭学,教育部和财政部曾经有过一个文,你到网上搜索一下,标题是《高等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办法》,可以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