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刑是三年,自首一般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即最终量刑是2年左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4)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般不应超过4年。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1)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40%。
(2)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排查谈话、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O%。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判决确定的罪行不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4)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者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O%以下。
(5)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待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6)其他类型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7)有以上自首情节且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扩展资料:
自首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如果被判刑五年,自首的最长的减刑期不能超过两年半,具体可以根据案件的性质来确定,如果案件本身不是恶性的,那么自首可以减刑一年左右。如果是自首加上表现良好,争取宽大处理,有可能减刑一年半以上的,最长可减两年半。
自首只是在量刑时,法官考虑减刑的依据之一。具体要根据自首对案件影响程度,如果是初犯,社会影响不大,不自首,还发现不了,完全可以争取监外执行。反之,社会影响极大,被迫自首,只能表示有悔改,最多是不从重,从严而已。
我国刑诉法规定,自首可以从轻,(不是应当)但这主要是指死刑等重罪。另外,不是减刑是从轻判决而已。我国刑法的额度比如3到7年如果有自首跟着一般会在3到7年的刑期中选择比较轻的处罚。你所说3年一般也就是拘役或缓刑
自首是一个减轻条件了,如果是三年的话,大约能少掉一年了,如果不重的话,还可以判处缓刑谢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