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与视同工伤如何不同

2025-03-11 00: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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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过去发生的多数工伤争议,都集中在工伤认定方面。《工伤保险条例》放宽了工伤认定的范围。过去的《试行办法》中规定了认定工伤和不认定工伤两种情况,《条例》又增加了“视同工伤”的条款,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工伤认定中,对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条款,应当怎样更加准确地理解?对于工作时间的理解,有三种不同的概念:合法的时间、合理的时间、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时间。合理的时间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加班时间、紧急处理工务时间以及生产设备的抢修时间。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时间是指不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雇主运用自己的影响力,使雇工超时工作的时间。对于工作场所的理解,是指职工从事职业活动的实际区域,它分为固定区域和不固定区域。固定区域是指职工日常工作区域,包括单位所在地、单位附属地以及户外经常性固定区域,如邮递员、送票员所在工作区域等。不固定区域则是指修理工、电工、船员、新闻工作者日常不确定的工作区域。对于工作原因的理解,是指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从事的是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这种情况不能作为工伤处理。《条例》规定了工伤申请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工伤职工的法定权利。申请时效设置为1年,就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生产权利,为有关部门搜集证据提供一定的时间,同时也使职工得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一般在民法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在工伤认定中,则采取“举证倒置”的原则,即当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必须举证,否则,就认为职工是正确的。
《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回答2:

1、员工是属于工伤。但你必须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社保工伤赔付需要用的)

2、“工伤”与“视同工伤”的概念不一样的。你公司那个员工的情形不能视同工伤的。请看政策: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上海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五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站、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或者视同工伤)时间是你提交资料的60日内作出决定。通常是15日就已经可以拿到结果了。这个你可以咨询你们当地的劳动工伤部门。

4、另外你需要了解到的是他是否需要作“劳动能力鉴定”?

5、关于社保赔偿是在他治疗康复后才可以进行申报的。

6、我建议你们公司先垫付他的工伤医疗费用。之后再到保险报销。

回答3:

你为什么要申请视同工伤呢?
你这情况就是工伤呀

你在发生工伤后 安排受伤人员住院
然后去劳动局递交工伤申请书
60日内下结论
等医疗结束后 工伤认定书也就快下来了

虽然说是60日下结论但是会比60日内快的多

视同工伤 和工伤是一样的

也就是说 视同工伤 是工伤的一个补充条件

回答4:

不能按视同工伤申请,视同工伤要是轻的话,应该是没有等级的那种,还有就是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也可以认定为视同工伤,你说的这样的情况只能按正常工伤办理程序办理,不要着急,

回答5:

一定等工伤认定下来,这是程序问题,一般不会超过28天,为什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