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六休一算违反劳动法吗??

2024-11-24 21:03:1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周休一天不违法,一周工作6天不给加班费、又不给补休的违法。
一,《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所以,一周休一天不违法.
二,法律的公布与适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第九条 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延期;但是,事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3,以上可见,从发布时间上看“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为最新规定。
三,法律解析:
1,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是直接法律规定的休息日。
2, 第七条一款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这不用说了,他们享受一周二日休息日。
3,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这一规定体现了,企业一周保证一天休息日为法定休息日;但对于超过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以外的劳动者工作劳动,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那么,没有安排休息的(指不实行双休或超过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的),一律按加班处理。
四,加班费的规定
1,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法定假日是300%。
2,《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以上法定假日是300%。没有异议的。
3,《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这一条规定的是每月累计延长时间的总和。(150%)
4,日工资、小时工资计算方法
(1)日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天
(2)小时工资=日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天)÷8
5,(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这一规定有二种说法:一种认为劳动者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一样享受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另一种观点认为,《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其它超出劳动时间可以补休或按普通加班计算,不应按休息日计算。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首先,立法没有规定劳动者一周应休息二日,这是最重要的;其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区别非常之大,再次,职工(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法律做出了明确规定,企业为提高生产进度,进行加班为普遍现象。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加班为特殊现象。劳动者可以选择补休.。

回答2:

回答3:

1、通常所说的“做六休一”,本身没有违反劳动法规定;

2、如果用人单位按“做六休一”执行,但没有按规定支付星期六的加班费或是没有在半年之内安排调休,则是属于违法的;

3、如果同单位不能协商解决,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4: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属于违法。每月超过36小时的加班属于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实行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超过40小时就属于加班。也规定了劳动者每周至少要休息一天。

但是,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者加班的最长时间,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因此,凡每天超过3小时,每月超过36小时的加班,就属于违法的。

回答5:

六休一制度不违法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没有规定每周必须双休!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所以,可以只休息1天,但是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4小时,超过的时间应该发放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