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并没有年龄的限制,要办理低保要符合以下条件和材料: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书面申请书、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和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和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扩展资料:
合理确定保障对象的范围和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确定。各地要本着既保障基本生活、又有利于克服依赖思想的原则,按照当地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和财政承受能力,实事求是地确定保障标准。
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且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所定标准要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相衔接。
各地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时,对第一类保障对象要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如其原来享受的生活救济标准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则按原救济标准发放。
对其他保障对象均按其家庭人均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待遇的优抚对象等人员,其抚恤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
低保没有年龄的限制,只要符合低保户条件就可以申请低保。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和《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中的第三条合理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对象范围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所以办低保一个是看有没有收入,第二是看有没有劳动能力,不存在年龄的问题。
扩展资料:
农村低保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需本人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书面申请书;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住户,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人员,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人员,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首先是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自己符合低保用户条件。
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由县级审批管理机关审批。
审批,在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县级民政部门会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低保
1、先确定你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到当地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低保条件:
1、在就业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的无业、失业、下岗人员,三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岗位的;
2、吸毒、赌博且仍不悔改的;
3、子女自费择校就读的;
4、家庭住宅人均使用面积超出当地上年度人均使用面积3倍以上的(家庭人口不足3人的按3人计算)或二年内新装修住房;
5、拥有并使用汽车、摩托车、空调等高档消费品的,饮用纯净水、矿泉水等家庭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6、电话月消费总额(包括月租)连续两个月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8%的;
7、有高值收藏或投资有价证券行为的;
8、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9、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拒绝或者不配合最低保障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10、因未履行低保对象所承担的义务而被取消低保资格未满半年的;
11、无法定赡养(抚、扶)养人的老年人、病残人员及孤儿,其财产赠与他人的,由财产受赠人负责赡(抚、扶)养;
如果你符合当地低保条件,请参考下列程序:
(1)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低保申请和收入证明;
(2)低保申请写明困难理由、真实情况、申请事项;
(3)将以上材料交社区居委会转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4)报区民政局审批。 (来自百度)
你好,低保是政府救助困难弱势群体的有效措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只要你的家庭成员总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方法:1,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无须特别申请书);2,居委会调查核实,公示;3,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划拨低保救助金。低保和家庭成员总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有关,和年龄无关,如果符合条件就尽快去居委会申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