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属在刑诉中能否直接作为诉讼代理人?

2025-02-26 08: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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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是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所以近亲属作为亲友或者监护人,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回答2:

刑事部分由公诉方控诉。 被害人死亡 直系亲属直接作为附带民事原告人进行诉讼。享有民事诉讼原告的权利。 民事诉讼原告的权利有:
(1) 有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2) 有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撤回诉讼请求的权利。
(3) 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4) 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5) 有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
(6) 选择调解的权利。
(7) 有在庭外自行和解的权利。
(8) 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权利。
(9) 在法定期限内,对允许上诉的一审判决和裁定有提起上诉的权利。
(10) 在法定期限内,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11) 在法定期限内,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12) 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
(13) 对法庭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14)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民事诉讼原告的义务有:
(1)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
(2) 遵守诉讼程序,服从法庭指挥,不实施妨碍诉讼的行为。
(3) 如实提供和补充证据。
(4) 对生效的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有履行的义务。

回答3: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他们作为诉讼代理人经法院准许,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有关材料,了解案情。虽然他们没有调查取证的权利,但是他们可以申请法院、检察院调取相关证据

回答4:

可以。除了会见权和调查取证权外,其它的律师可以行使的权利近亲属代理人也可以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