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实际入库增值税税款/当期应纳增值税收入*100%
本期实际纳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本期销项—本期进项-上期留抵+进项转出
=本期销售收入*17%-本期存货增加*17%-杂项抵扣-上期留抵+进项转出
=本期销售收入*17%-销售成本—(期初库存-期末库存)]*17%-杂项抵扣-上期留抵+进项转出
=本期销售毛利*17%+(期初库存-期末库存)*17%-杂项抵扣-上期留抵+进项转出
其中:销售成本=本期存货增加+期初库存-期末库存
本期存货增加=销售成本-(期初库存-期末库存)
杂项抵扣主要指运费抵扣,低值易耗品抵扣,劳保用品抵扣等计入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抵扣事项。
由于增值税抵扣必须取得抵扣凭证,所以上述公式假设本期存货增加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实际情况与假设不一致的情况下,要进行必要的修正,如工业企业成本归集中包含的工资和折旧等,期末库存存在暂估,部分采购无法取得相应的抵扣凭证等。另外上述公式中,如果存在税率差,包括进销项,也需要进行修正。
另:国税发[2005]43号
增值税税收负担率=[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内销销售额+出口额)×1OO%
谁这么奶奶的崽,让你计算外贸企业税负?告诉他,负税负,有本事让国家改政策,不退税了!
基本上外贸企业都是0税负的。但有可能由于内销部分大于外销出口部分,税负大于0。这样的话税负=(增值税应纳税额-应退税额)/销售额(内销+外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