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收入税负超过3%部分享受即征即退。软件部分没有进项的话,就是退17%-3%=14%,如果有进项,就是退 实际税负-3%的部分。
例题:软件部分税负=7700/53000=14.53%
53000*3%=1590,
7700-1590=6110为即征即退可申请退税额。
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①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③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是软件收入税负超过3%部分享受即征即退。
如果软件部分没有进项的话,就是退17%-3%=14%。
如果有进项,就是退 实际税负-3%的部分。
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投资退税一并属于退税的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
先征后返又称先征后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属退税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定方式的免税或减免规定。
与即征即退相比,先征后返具有严格的退税程序和管理规定,但税款返还滞后,特别是在一些财政比较困难的地区,存在税款不能及时返还甚至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是软件收入税负超过3%部分享受即征即退。如果软件部分没有进项的话,就是退17%-3%=14%,如果有进项,就是退 实际税负-3%的部分。
例题:
软件部分税负=7700/53000=14.53%
53000*3%=1590,
7700-1590=6110为即征即退可申请退税额。
有进项的需要减去进项,得到实际缴纳增值税额,再减去3%增值税额得到应退增值税额。7700-(53000*(1+17%)*3%)=6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