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
参加殿试的都是贡士身份,殿试只是为了让皇帝给排名次,不会淘汰。
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
殿试是由武则天创立的。通过朝廷殿试者为进士。宋朝正式成制,金、元、明
殿试试卷
、清四代沿用。又称御试、廷试,即指皇帝亲自出题考试。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金代及第者分上、中、下三甲。元工分一、二、三甲,两榜。蒙古、色目为一榜,汉人、南人为一榜。前三人赐进士及第,为一甲;余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为二、三甲。明清沿元制分三甲,但不分二榜。 北宋初年的科举,为一年一度的两级考试,一级是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二级是由礼部在开宝寺内贡院举行的“省试“。后改为每隔一处或两年举行一次,最后改为三年举行一次。
宋开宝六年(973年),翰林学士李仿知贡举,主持在东京贡院进行的全国会试。经过各场会试,共录取进士、各科及第者38人。其中有2人在召对时因“材质最陋,对问失次“而被黜落
宋赵恒殿试佚事
。落第进士徐士廉击登闻鼓,控告李仿“用情取舍“,要求殿试,以求公道。宋太祖下诏从落第者中选出195人和已中的36人,在讲武殿进行复试,由宋太祖亲自主持,结果又有127人及第,而原录取的人中又有10人落选。张榜后,朝野大哗,李仿降职。这次科举案,不仅成为殿试的发端,而且自此确立了封建社会的三级考试制度。
到了元代,殿试划分一、二、三甲,前三人赐进士及第,为一甲;余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为二、三甲。而明清沿元制分三甲。
明清殿试后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殿试结果填榜后,皇帝于太和殿举行传胪大典,宣布殿试结果。进士分为三甲。一甲三人,称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传胪大典后,新进士在保和殿参加朝考。朝考试卷分为三等,一等第一名称朝元。
进士中一甲三人,殿试后立即授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他进士,按殿试、朝考名次,分别授以庶吉士、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推官、知州、知县等职。
殿试取中的前三名进士,分别称为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
唐无榜眼,却有探花。宋初,第二、三名进士为榜眼。到了宋末,第三名进士改称为探花,榜眼为第二名专有。状元、榜眼、探花三个专称,合成于南宋
一甲前3名,状元,榜眼,探花。
最早是没有探花这个称呼的,一般是1状元,2榜眼(因为是一对,和眼睛一样,所以叫榜眼),后面到南宋了才改第3名叫探花。
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
由武则天创制,但尚未成定制,宋代始为常制。
明清殿试后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
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
三甲赐同进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