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证据的认定上看,你提供的录音,只能证明用人单单负责人骂你冒认公司人员,并不是说你劳动中的事情,这个证据不可以认定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
2,关于你持有用人单位的盖章三联发票,用人单位否认。这个就是认定是用人单位的,在你手中也不能直接认定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如你所述,一份劳动者所持的证据不能确认劳动关系。
2、即使劳动关系成立,很难主张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工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二倍工资时效的计算全国大概有三种算法:一是以上海为代表的大部分地区,从应当支付之日起按月计算,按这种算法,最后一个月及2012年4月的二倍工资也在2013年5月1日超过失效;第二种算法,以广东为代表,从最后一个月之日起计算,二倍工资时效也在2013年5月1日超过失效;第三种算法,以四川为代表,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还在时效内。也就是说,劳动者如果在四川,劳动关系确立还可以主张二倍工资,其它地区超过时效了。当地时效的具体算法,还是咨询当地仲裁委和中院。
你仅以这两个证据一般那不能认定上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力明显不够。
既然认定不上,同样也不会支持你的其他主张。而且你的双倍工资已过仲裁时效,及时认定也不会得到支持。
我不知道你是否真的是在这用人单位上班。如果你真的是,那么你说再没有证据了,就真的没有了吗?其他员工证人证言有吗?
如果你真的想替自己维权,并且站得住脚,我建议你聘请一位劳动方面的律师,他会帮你搜集你搜集不到的证据,也会给你指明你该如何开庭。有很多可以赢得案子,就是因为当事人认为自己可以办到而大费周章,结果输的一塌糊涂。
如你所述,证据力度尚不够大。建议到一审的时候提交更多的证据。现在没有证据,但可以自己去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