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情况禁止结婚:
1、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
2、一方或者双方受迫结婚;
3、一方或者双方有配偶的;
4、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一方或者双方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首先,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称为“禁婚亲”。禁婚亲包括两个方面的血亲:一是直系血亲,是指所有的直系血亲,没有世代的限制,均不得结婚。二是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 义务的亲属。其次,男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