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国外绿卡或者国籍后.国内养老金能享受么

2024-11-25 17: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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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能享受的。

一、从2015年下半年起,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许可在美国居住的中国离退休、退职人员可与国内退休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据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介绍,此举对于已入美国国籍的离退休、退职人员同样有效,只需填写相关“健在证明”,即《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便可领取国内的养老金和公积金。

二、1982年,劳动人事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银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劳人劳[1982]42号)第1条规定:

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每半年需提供一份由我驻外使领馆或者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本人生存证明书。由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须经驻外使领馆认证(居住在尚未和我国建交的国家的,须经驻该国并已与我国建交的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方为有效。支付单位凭上述证明,按期支付应得的款项。

三、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第23条第1款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退休(离休)的归侨、侨眷获准出境定居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退休(离休)待遇不变。其养老金可以委托他人领取,但需每年向原工作单位或者负责支付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由我国驻其所在国的外交(领事)机构或者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生存证明文件。

扩展资料: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根据外交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自2015年7月1日起,中国领事馆可根据海外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出具“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免收领事规费。新规简化了办理手续,当事人无须再提交离退休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回答2:

无论是外国国籍还是本国国籍,只交10年,肯定不能享受国内的养老金。
无论是外国国籍还是本国国籍,在中国的缴费年限都至少要满15年,到龄可退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九十七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上海的话,2009年就允许外国人在华就业参保,符合条件的同样可以退休。依据:《关于在沪工作的外籍人员、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台港澳居民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09)38号]

回答3:

我国目前还不承认双重国籍,《国籍法》中明确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社保是对中国的公民而言的一项福利制度;
取得外国国籍以后,即不再是中国公民,是不能再享受社保的,可以退个人缴费帐户的全部金额和利息,然后终止社保关系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