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刑事案件要多久才会判刑呢?

2025-03-13 06: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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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审刑事案件可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

  一、公诉案件

  (一)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三)适用速裁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二、自诉案件

  (一)被告人被羁押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一十二条【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二十条【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二十五条【速裁程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回答2:

刑事案件流程期限:
简单的刑事案件嫌疑人一般4-7个月左右会有判决结果,但复杂或者涉及面广的案件最长可达17个月(涉案人数越多,时间越长)。

一、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取保候审黄金期37天);

二、批捕进入侦查阶段: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

三、移送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阅卷):一般是1.5个月,如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则最长可达6.5个月(一退1个月+1.5月审查起诉+二退1个月+1.5月审查起诉)
四、法院一审:一般是2个月,最长3个月(不包括改变管辖和退回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