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需要给您讲的是生育保险只能夫妻一方享受。如果女方有工作,并且缴纳社保,那生育保险一定是在女方所在城市报销生育保险的,并且只能在女方单位报销,男方不享受。
如果您的太太工作单位在外地且社保在外地缴纳的话,肯定是要回您太太工作所在地报销的,报销的资料也是根据您太太所在城市的要求准备,每个地市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准备的资料是不同的。
按照法律规定,您可以申请晚婚护理假,但是无法领取生育津贴,跟您在北京工作有工作居住证无关。
祝您生活愉快!!!
生育津贴作为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单位带齐所需材料,在成功生育后的次次月,例如,一月生育,三月来做业务,到当地的社保中心支付部办理生育津贴支付业务。(一)、所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外埠职工须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及《北京市外地为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北京市生育登记表》一式两份;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时间:每月5-25日(婴儿出生后的次次月办理)
(三)经办流程:参保单位持以上材料每月5-25日报社保经办大厅二层支付部,当月最后一次申报生育津贴时,还需上报《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一式两份)。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生育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的盖章。
(1)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生育登记表》。
(2)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生育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男职工的《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和相关材料报四险支付岗进行人员登记。
注:表中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必须填写完整,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网-劳动就业-生育保险 里面有详细介绍 http://ldjy.beijing.cn/bjsyubx/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