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来讲呢,没有拿结婚证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但如果你们当时举行了婚礼的话,这个是属于事实婚姻,法律也是认可的
但如果要孩子,你们又没有协商好的话呢,只有去上诉法院啦,让法院判定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也就是说1994年以前发生的受保护,94年以后只能认定为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这个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只保护他们的成果,没有成果的统统不算。但财产可以帮他们分。
赶紧去领个结婚证,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
分两种情况:
1、你们构成事实婚姻,则在法律保护范围
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你们不符合事实婚姻,即不满足以上构成要件,则不在法律保护范围内。但是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