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德国军队可以拥有国防军称号,而日本不可以?

2024-12-19 13: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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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方面,原本二战结束以后德国也不能保留武装力量,国防由美英法苏四国占领军负责。由于意识形态的对抗, 当德国分裂为东德和西德之后,随着冷战的升级,苏联控制下的东德和美英法控制下的西德各自都被允许逐渐恢复军队以达到东西阵营对峙,两德统一后东西德军队进行了合并,统称为德国联邦国防军,说白了德国能够有军队全拜地处冷战对垒阵地所赐。由于长期以来德国对于战争的反思足够彻底、负责任、让大家都放心,同时为了积极参加国际事务肩负更多责任,其军队规模和装备水平也得到了较大发展,但是作为战败国以及国内普遍的反战思想,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各种以核动力驱动的武器装备等等仍然是不可以逾越的红线。
反观日本,战后不是多国占领,首先就没有德国那样成为对垒阵地的条件,其次美国也一直保持在日本本土有驻军以提供国防保护,加上日美结盟以及日美安保条约,再就是日本的宪法放弃战争不承认国家交战权,这些都让日本没有借口将自卫队正式升级为国防军。但现在的状况是,日本自卫队已经在行使国防军的职责,甚至还向伊拉克派兵,所谓的自卫队只是名义上的说法而已,日本的武装力量早就有一定规模了,只是跟德国一样因为战败国的身份,那些个红线也不能逾越。
另一方面,德国在二战中是文官政府,军人基本没有参与对外战争的决策及其阴谋活动,而只是执行对外战争的命令,所以战争罪是政客犯的,军人只是服从命令的执行者。
而日本是个军国主义国家,二元君主立宪制度下,军队控制内阁,军人出任首相,实行军政合一,这导致了军队在政府中具有极大的控制力,所以必须去其军事化,而使之回归到文官政治上来。

回答2:

日本的宪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

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所以根据日本国内的法律。日本作为国家是不能拥有军队的。日本自卫队队员不属于军人。所以一旦被俘虏是不能作为战俘享有国际法保障的。严格来说自卫队本身的存在是否合法都是个问题。除此之外日本还有好多的军事政策违宪。所以日本政府有些人一直嚷嚷着要修改宪法。可是民众死活不答应。修宪动议须国会两院三分二人议员的支持才可交由人民进行公投。如此高的门槛也决定了修宪几乎不可能。

回答3:

可能是因为德国认错态度良好,而且德国人明显不想在打了。国际为了是德国获得应有的地位,是德国叫国防军。

回答4:

因为德国人会装孙子,小日本不会。

回答5:

越早投降越有利,意大利还是战胜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