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捍卫高考公平公正以及每个普通公民获得知识的权利的考虑。
这条法文和之前将高考作弊入刑的条文异曲同工,都是从法律层面完善条款来震慑那些投机取巧或者走歪门邪道的人,从而遏止不正之风。
高考在中国,几乎是唯一改变自己命运的方式,是一道威严的龙门等着无数勤奋学子去跳。它很威严,像是天梯,也是一道天堑,筛选出优秀人才。也正是因为它很重要,很多人想要从中做手脚,找轻松改变自己命运的捷径。比如监考措施尚不完善时的高考舞弊问题,以及近几年引起哗然的冒名顶替上大学的问题。
有些事件一旦出现就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打破原本看似平静的水面。冒名顶替上大学,听着就让人心惊肉跳。毫不心虚地顶着别人的名字,偷走别人的人生,然后去吃本不属于自己的蛋糕。多么冷漠而又残忍的利己主义者!最可怕的是在此现象之后运行的完整而又成熟的产业链,需要多少人相互配合,相互掩护,才能完成这一罪行。虽然最后终究败露,但别人被偷走的最好的年华和光辉岁月却再也回不来了。
所以为了表现官方对这种行为的强烈谴责与反对,彻底斩断一些人铤而走险走高索的心思,完善法条就是最好的手段。这种雷霆手段无疑是对公平正义的维护,也是对阳光高考的大力促进。
无数人挥洒汗水和泪水的饮冰十年应该是值得的,是可以获得相应回报的。莘莘学子可以在夏天得到心仪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然后背上行囊开开心心地去上学。毕竟他们的背后也是无数父母的艰辛付出。
总之希望国家在法律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驱散一切阴霾,招来万丈光芒。
是因为以前很多人都遭遇过这样的事情,而且未来可能还会有人遭遇这样的事情,所以国家要严格处理这种事情。
个人觉得,官方的考虑应该是避免再次有人受到这样的不公正对待,同时也保护了每位考生的考试成果。
是出于学生的人生保障考虑,因为可以说大部分的学生努力备考这么多年,就是为了能够上个好大学改变人生,被冒名顶替的人夺走了资格,会毁了一个孩子的一生。
这是因为如果有人冒名顶替别人的名额去上大学,这很有可能改变了另外一个人的一生,这种影响是非常恶劣的,所以定性为犯罪我觉得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