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电动车生产厂需要向国家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国家办理生产许可证 、注册商标、 申报车子型号等。
注册流程:
第一步 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材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 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步 刻章等事项
时间:1—2个工作日
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电动车生产厂的注意事项:
1、自行车各紧固的螺钉螺母应是旋紧的,不得松动和脱落。
2、各转动部件应运转灵活,不得有卡住、僵呆现象。如:前后轮应旋转灵活,且不应左右摆动和上下跳动,将要停转时车轮应能做前后轻快的摆动,不能突然停止转动。车把左右转动应灵活自如,脚蹬轴和曲柄应紧固,相互之间不得松动,且转动灵活。
3、变速车在变速范围内应变档正确,变速位置应清晰,中间不得有空档。
4、链条应松紧适宜,运转灵活。用手正向逆向反复摇动曲柄链轮,链条运转灵活,不得有跳链和脱落现象。
5、用双手握住鞍座上面的前后部分,一只手用力下压鞍座的前端,鞍座前端不得下塌。再用双手水平转动鞍座,鞍座亦不应转动。
6、车闸及刹车系统的挑选:双手握住车把,分别进行左右刹车同时前后推拉自行车,此时车轮不应转动;松开手柄,刹车系统应能迅速复位。
7、各零部件表面应清洁,无污渍、锈蚀,商标贴花应完整、清晰,无锐边毛刺等,如泥板及链罩边缘不应有扎手的感觉,刹车等钢绳末端应装有保护套等。
8、观察零部件的牌号或标签。一般来讲好的零部件都标明明显的商标标记且图案清晰精美,而劣质品则很少标注或较粗糙。
9、各部位开关动作灵敏可靠。
10、调速平稳,可靠。慢慢转动调速手柄,电机应平稳启动、加速,松开手柄后,手柄能迅速复位,电机均匀减速。
11、刹车断电迅速、可靠。转动调速手柄,电机运行后,捏刹刹车后,电机能即刻断电,如有电量显示,可以看到显示回零。
12、电池拆装方便。铅酸蓄电池的重量一般约13.5kg,由于要每天拆装,所以电池的位置一定要适合自己的身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动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公司
办理电动车生产企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方式附后。
注: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要申办程序如下:
1 有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检疫手段(可通过咨询公司获取帮助);
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如生产厂房的土地证——如没有土地证需所在乡镇办理证明建设用地的手续等(可通过咨询公司进行建立和整改);
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8、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9. 在本省质监局网站上下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及所申报产品所属单元的《审查细则》,如果不知如何下载或者不了解自己产品应该所属的分类,请咨询当地质监局。
10.根据《审查细则》上的要求,针对自己的厂房、设备、文件资料是否齐全,产品是否有检测报告等要求进行检查、整改、完善。
11.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上报质量技术监督局。
12.提交材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三份(3)换证企业还需提供原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三份;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提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5)生产场所布局图一式三份(6)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7)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式三份(8)产品标准。如果产品没有国家标准,需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企业标准备案一式三份(9)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1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封面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复印的印章无效。
14.质监局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审验,材料符合受理标准,通知企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费用2200(同时申请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每加一个加440元,但会大大增加申请通过的难度)
15.质量技术监督局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审核时间为企业应当予以配合。(一般提前五日通知企业)
16.现场审核不合格,企业应迅速整改,两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如审核合格进入下一步。
17.封存样品,7日内由企业交付检验机构,完成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费用因产品种类不同不尽相同,国家收费标准)
18.根据审核提出的整改项进行整改,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19.质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申报企业等待发证。
办理消防许可证:
一、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程序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分为储存、经营两种。从事生产、经营、运输的单位申领经营许可证;从事储存使用的单位申领储存许可证。许可证每年验审一次。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分为储存、经营两种。从事生产、经营、运输的单位申领经营许可证;从事储存使用的单位申领储存许可证。许可证每年验审一次。
(一)办证条件:
1.厂房、仓库、储罐等建筑设施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灭火器配置规范》等消防安全规范的要求,生产设备、工艺流程要符合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的要求;
2.经营单位必须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和仓库;
3.按规模大小、生产性质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4.配备经消防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的安全专管员;
5.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设置相应的报警灭火设施。
(二)办证程序:
1.申请单位领取填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并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消防部门;
2.消防部门接到申报表后,对申领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在15日内作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发给许可证、收取工本费。
二、办理营业执照、治安、文化许可证
(一)申报送资料
1.有关部门同意开办企业的有关证明及批复;
2.工商行政部门、治安部门、文化部门提供的申请表格;
3.法人代表消防登记表;
4.建筑装修消防审核意见书及竣工验收意见书;
5.建筑出租单位或房产单位证明;
(二)审批期限:手续完备,三天内办理。
新办企业税务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新办企业应先进行网上预登记:登录服务中心网站,在网站点击进入国地税预登记系统进行预登记。纳税人凭短信通知或“国地税预登记受理通知书”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到园区一站式中心国地税联办窗口办理税务登记。
●报送材料:
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一式两份)(如纳税人能够携带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到登记窗口,纳税人可以不用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可由登记窗口直接打印,再由纳税人确认盖章);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若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若为租赁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情况说明,无偿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证明(地址)。若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7.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税人员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投资方信息:如投资方为企业,需提供投资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资方为个人,需提供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投资方为外国企业,需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一份;
9.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该表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需加盖公章;
10.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总机构企业所得税鉴定表(或者证明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其他资料,如:税务机关盖章的税种核定通知书、税务机关盖章的所得税申报表、所得税税单等)。
11.改组改制企业还应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在国地税联办窗口领取或一站式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各种表式,按要求如实填写后,连同资料一起报送联办窗口办理。对符合条件且资料报送齐全、真实的,予以受理,免收工本费。
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2. 单位公章;
3. 单位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4.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5. 代码证书及IC卡(新成立单位除外);
6. 从外省市或国家中心迁入,还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迁址通知单》;
7. 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原件一份。
办理电动车生产厂需要向国家提交生产许可证 、注册商标、 如果是在工业园区办厂 还要到当地工业园区办公室,了解当地政策! 还有工商局。车子生产以后在去车管所检测中心申报车子型号上牌!要是想办个 小厂也可以贴牌,找个摩托车厂家的牌子,一年给他多少钱,直接用摩托车的牌子!电动车厂其实很简单,一个销售部(3个业务员划区分配销售,从本地做起),一个成品仓库(每天进出货管理),一个生产车间(人工组装或者流水线装车),配件仓库(售后服务),财务室(货到付款),两辆送货货车,(用电焊,焊2层的架子,起步销量不好的话可以先租用),一名设计师(负责车子的贴花设计,网站维护,新款拍照处理,帮客户设计喷绘门头,设计好交给 广告公司做出来,)如果附近有做贴花的也可以承包,可以省去一个人的工资!根据实际需要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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